您好,歡迎進入東莞市華熙設備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2023年5月8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了REACH法規(EC) No 1907/2006附錄17修訂條例(EU) 2023/923,本次修訂在第63項鉛及其化合物的管控要求當中增加了對PVC材料的限制。該修訂案于官方公報公布后第20日生效,將會對PVC相關制品企業產生重大影響。 ● 若珠寶產品的任何單個部件的鉛含量≥0.05%,則不得投放市場或者在市場使用。 ● 供公眾使用的物品或可接觸部件中Pb含量≥0.05%,則不得投入市場或使用,在正常使用或可預見情況下這些物品或可接觸部件可能被兒童放入口中。 相關服務直達:REACH測試REACH法規附錄17第63條鉛及其化合物核心管控要求:
● 如果PVC材料中鉛的濃度≥0.1%,則不得投放市場或用于制造氯乙烯聚合物或共聚物生產的物品。本條自2024年11月29日起適用。(本次新增)REACH法規附錄17第63項第2欄中本次新增條款
物質名稱
63.鉛及其化合物
CAS編號:7439-92-1
EC編號:231-100-4
新增限制條件
15.如果PVC材料中鉛的濃度≥0.1%(按重量計),則不得投放市場或用于制造氯乙烯聚合物或共聚物生產的物品。
16.第15條應自2024年11月29日起適用。
17.作為豁免,第15條在2025年5月28日之前不適用于含有回收柔性PVC的PVC制品。
18.作為豁免,在2033年5月28日之前,如果鉛濃度在回收硬質PVC中低于1.5%(按重量計),則第15條不適用于以下含有回收硬質PVC的PVC制品:
(a) 建筑和土木工程外部應用的型材和板材,不包括甲板和露臺;
(b) 甲板和露臺的型材和板材,前提是回收PVC用于中間層,并完全覆蓋一層鉛濃度低于0.1%(按重量計)的PVC或其他材料;
(c) 在建筑物和土木工程的隱蔽空間或空隙中使用的型材和板材(正常使用時無法接近,不包括維護,例如電纜管道);
(d) 用于室內建筑應用的型材和板材,前提是安裝后面向建筑物使用區域的型材或板材的整個表面是使用鉛濃度低于0.1%(按重量計)的PVC或其他材料生產的;
(e) 多層管道(不包括飲用水管道),前提是回收PVC用于中間層,并完全被一層鉛濃度低于0.1%(按重量計)的PVC或其他材料所覆蓋;
(f) 配件,不包括飲用水管道配件。
自2026年5月28日起,從第(a)點至第(d)點所述物品類別中回收的硬質PVC只能用于生產這些類別中的任一類別的新物品。
含有回收硬質PVC的PVC制品,若其鉛濃度等于或大于PVC材料的0.1%(按重量計),則該PVC制品供應商在將這些制品投放市場之前,應確保這些制品上有明顯、清晰和不可磨滅的標記:“Contains ≥ 0.1 % lead”。如果由于物品的性質而無法在物品上提供標記的,則應在物品的包裝上提供標記。
含有回收硬質PVC的PVC制品的供應商應根據要求向國家執法機關提交書面證明,以證明這些制品中PVC的回收來源。由機構頒發可追溯性和可回收含量證書,如根據EN 15343:2007或同等認可標準出具的證書,可用于證明在歐盟生產的PVC制品的此類聲明。對進口物品中PVC的回收來源聲明,應附有由獨立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可追溯性和可回收含量的等效證明證書。
到2028年5月28日之前,委員會應根據新的科學信息審查本段,并在適當情況下對其進行相應修改。
19.作為豁免,第15條不適用于:
(a) 鉛酸電池中的PVC-SiO2隔板,直到2033年5月28日;
(b) 第1條所涵蓋的物品,且滿足第2條至第5條的豁免條件,以及第7條所涵蓋的物品,且滿足第8條和第10條的豁免條件;
(c) 以下范圍內的物品:
(i) (EC) No 1935/2004法規;
(ii) 2011/65/EU指令;
(iii) 94/62/EC指令;
(iv) 2009/48/EC指令。
20.作為豁免,第15條不適用于在2024年11月28日之前投放市場的PVC物品。